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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1998-01-19 来源:光明日报 杨秋宝 我有话说

在较长的时期中,我们对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认识,往往注重于国有经济在社会所有制结构中的数量多少和比重大小。党的十五大报告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深化,对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作了突破性的概括:“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表现也进行了阐释。具体而言,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主要是以下各个方面:

第一,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表现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必须占据支配地位。

在国民经济中,有一些行业属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技术、特殊产品、公用基础设施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这些行业和领域中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有的要兼顾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把社会目标放在极为重要的地位;有的要把为社会服务作为主要目标,对盈利目标的追求必须服从社会目标;有的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规模经济效益,需要巨额投资和超前发展,存在着严格的进入壁垒和巨大的风险性;有的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正常运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国家国防安全的保障,等等。因此,国有经济必须在这些行业和领域中占据支配地位,通过国有经济的经济活动为整个社会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经济成分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定和长期发展,使国家能够依靠国有经济的力量调节和引导整个市场的运行。

第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表现为国有资产整体质量的提高。

就社会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言,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就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言,则在保持一定国有资产数量比重的前提下,只有通过国有资产整体质量的提高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首先是配置质量,即国有资产主要应配置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同其本身的功能相一致、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产业领域,同时要形成具有凝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并能发挥骨干作用的国有经济实体,那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小而散、分而乱的资产配置,即使整体数量再大、再多,也难以产生、形成控制力;其次是结构质量,即国有资产应按照不同行业和产品对合理经济规模的要求,通过企业之间的联合、兼并、托管以及债务重组等方式,达到资产结构的优化,进而实现规模经营;再次是运营质量,即国有资产的运营要有增长力,能够不断实现自身的保值和增值,不断提高运营效率,取得运营效益,进而获得推动更大量社会资产有效配置和运行的效能。

第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表现为其本身的竞争力。

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控制主导作用,依靠国家行政力量的扶持和保护,是难以实现的。国有经济应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真正凭借自身的强大的竞争能力来实现主导作用。一些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其原因并非国有企业天生注定如此。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拥有许多优势,只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度创新真正成为市场主体,通过科学管理、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各方面的努力,就能把各种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市场竞争力。国有经济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又必然会促使非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增强,进而推动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改善。

第四,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表现为对社会资本的参与和支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是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的,根据具体所处产业领域的不同、社会经济客观要求具体内容的差异以及本身所要发挥具体功能的限定,国有经济的实现方式可以是国有独资、国家经营,或国有独资、企业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还可以是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和中外合资、合作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社会基金形式。在各种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社会财产组织形式中,国有经济可以作为出资主体而对其运营施加影响,特别是通过国有资本占有一定份额加以控股,对这些经济组织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发挥国有经济的导向作用。长期以来,国有经济几乎都是以单一的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在许多产业领域中都以其资产规模和产值等数量上占绝对优势来实现主导作用。实践表明,这种单一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已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绝对保持国有经济资产、产值等数量上的优势并以此来实现主导作用也越来越失去现实依据。所以我们应该通过国有经济实现形式的创新,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发,采取国有经济能够有效参与和支配社会资本的多种多样的企业组织形式与社会财产组织方式,扩大国有经济对社会资本的支配范围,使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愈益广泛和深远。

第五,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还表现为国有的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在经济运行、增长和发展中能够发挥龙头、骨干作用。

在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中,大企业是先进生产力集中的经济组织,是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行科学技术创新、采用现代化管理方式的推进者,也是政府行使干预经济职能的重要依托,而我国的国有资产也高度集中于国有的或国有资本控股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之中。这样一批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处于行业排头兵的企业发挥其龙头和骨干作用,就能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规模、增长方式的转换、结构调整的方向、技术创新的选择等发生重大影响;就能通过其生产过程的前后关联和市场过程的立体扩张,对行业和地区及中小企业,形成和产生组织、协调、凝聚、扩散及示范效应,从而实现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提高和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和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切实增强竞争能力,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实现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奠定制度基础。其次,探索更加有效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对国有资本的配置进行调整,采用多种国有资本运营的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财产组织结构,扩大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的支配范围和支配规模,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再次,优化国有资本结构,着眼于从整体上搞活整个国有经济。通过抓大放小、资产重组,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发展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经济实力雄厚、竞争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国有经济组织自身素质的提高。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为国有经济的改革、发展和发挥主导作用创造有利的条件。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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